尊敬的领导你好。本人年内患病发生急诊医疗费2万余元,未住院也不能使用医保卡,全部现金自垫付,单据交单位退管办申请报销。想咨询社保支付最高额是5500,也就是最多报回5500,还是仅受理单据发生额5500?也就是至多报回(5500-700)*55%=2640?假设不考虑增付和自费项目,因为单位叫我自己择出5500的单据,不带*号和#的。求指教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医保三目的规定,参保人员在门急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在5500之内的按规定比例报销,对于自费、增付、拒付金额都由本人承担。如果您还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咨询医院医保科或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