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四个月。今年四个月费用共计512元,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但是,上周新浪微博给每个员工发放了一张200元哈根达斯购物卡,按规定应该是这样的形式吗?希望能给与正面的回应,现在已经有员工联系了劳动仲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每年6月至9月,用人单位应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岗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不得以实物代替。2014年的标准每月为128元。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支付防暑降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也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还有不明之处,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