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津南区海天馨苑惠君园4-1-601,因为是顶层,所以经常漏雨,需要维修,经查本人得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已经过万,但使用起来困难重重。因为已经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不再维修,只能申请房屋维修,但申请维修十分困难,据了解有好多住户找物业公司申请一个月以上没信,不知是物业公司的问题还是主管部门不作为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现行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定严重束缚了普通业主维修的需要,不合时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涉及需要维修的基本都是顶层住户,是不是都要挤兑住户自己花钱维修房子,那么维修资金收取意义何在?是不是已经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变相挤占、挪用、获取利益的工具?请问为何必须经过物业公司才能申请,个人为何就不能申请,为何设置如此多的障碍?这样要能等到维修,估计家里都泡汤了!本人只是希望自己的房屋能够尽快维修!希望引起重视
当然我相信结果很可能还是无人问津,因为老百姓明白也没有用,没有权利!!!!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房管局处理。
据反馈,物业公司准备启用维修资金给漏房户维修,但业委会成员因内部矛盾不给盖章,造成维修资金无法启用。业主委员会今年9月份到期,物业办近期将和双港镇政府社区物业办就业主大会换届选举进行沟通。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