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恒女士: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1、自来水过户:在原用水户无欠费情况下,新用水户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本到所属营业大厅办理过户手续:(1)机械表户: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2)无线远传表户:现用户需带身份证、原用户银行卡(或存折)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3)IC止表户:现用水户需带身份证、原用户购水卡、原用户《天津市自来水IC卡户表用水协议书》,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您家所属营业厅为河西区绍兴道营业厅,地址:河西区绍兴道175号盛瑞公寓底商;电话:23262695。
2、燃气过户: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用户,持本人身份证、现房屋租赁合同、原用气户的燃气使用证和当月结清气费的收据,到所属区营业厅办理。您家所属营业厅为河西营业厅,地址:河西区土城南北大街书苑里6号楼底商;电话:28229998。
3、供热过户:《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建公用(2011)22号,第十四条规定:用热户变动时,现用热户与原用热户需共同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如有欠费原用热户应予以补齐。经查,连云里所属热电公司大营门供热站,电话:23127254。
4、电力问题不在我委的管理范围之内,建议您与其它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进行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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