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振帮春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4月进驻聚安园小区提供服务,并在小区收取200每月的停车费。但是由于该公司不具备物业资质只有营业执照并在收取费用方面与小区居民达不成共识,经过业委会、当地派出所的调解是同意退费的并主动拆除了地锁。但是至今未进行退费,目前该公司已经停止物业服务,社区街道办事处也要业主不要再交费,并提示该物业涉嫌卷款。我交纳了一年的停车费,但是联系不到物业负责人,无法进行退款,请有关部门帮助业主协调退款。
尊敬的赵女士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春华街道办事处调查。春华街道办事处表示已接到居民反映的情况,目前正在协调处理此事。具体事宜您可向春华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2433220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