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月17反映的蓟县大堼上鞋厂焚烧垃圾污染问题,因本人出差近一个月,家人未将本人反映的问题及环保局处理反馈情况与我及时沟通,致使我造成误解,给予不满意,及内容不清晰的评价。出差回家经与家人沟通情况后,本人对蓟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就该情况的处理表示满意,同时对蓟县环保局的误解表示歉意。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今后将更加努力的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天津市环保局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