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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职称评定英语要求按照(津人[1994]47号)还是(津人专[2007]16号)?
人事局您好,我的档案在开发区人才,开发区人才网上评审里显示,申报高、中级职称时,要符合(津人[1994]47号)才可以免试职称外语考试,可是天津人事局在2007年重新下达了关于职称英语免试要求,也就是(津人专[2007]16号),很多政府级别的网站上也显示适用2007的文件(例如高新区人事局职称评定就是用2007年的文件),1994年免试条件特别少,在2007年又增加了很多免试条件,例如:"凡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参加外语考试."
可是开发区人才那边还沿用很久以前的标准来约束职称评定,会不会有些不合时宜?这个问题我反映很久了,也没得到具体答复,希望能给予正确答复,不要又不了了之了,因为政府级别的网站上随便写了个日期文件,有可能影响很多人的一生,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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