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2010年查出糖尿病,并确诊办了门特。2012年8月做了复查今年又到了该复查的日子了听说2012年做了复查的今年就不做了,特此向您求证。我今年还做不做复查。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2013年11月1日起,经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鉴定,并经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确认的门诊特定病患者,除医保监督检查机构认为需要复鉴的外,不再通过复鉴重新登记确认其门诊特定病种资格。其中:糖尿病患者到指定的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做门特病检查鉴定的启动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在此之前仍按照原政策办理门特登记或复查登记手续;非经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鉴定的糖尿病门诊特定病患者应在登记期(登记有效期为两年)满前2个月重新鉴定,并办理登记确认。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