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
你们好,我是津南区人,前几年津南区轰轰烈烈的拆迁运动,由于户口的差别造成很多社会不和谐,很多上学转非户口还在原村的村民没有享受到和农业户口村民同等的待遇,大家很不满意,目前国家已经开始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请问:
1、取消农业和非农业后,未拆迁的村子再开展拆迁时还有没有类似户口性质的歧视政策,对于村里的原来的非农业户口人员是否应该享受一视同仁的政策;
2、对于已经拆迁整合完毕的村,是否应该给予原来非农业户口人员一定补偿。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集拆办处理。
据反馈,截至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及相关文件。我区对土地整合政策中的农业人口待遇条款没有做任何调整,依然沿用其所在镇所在村土地证和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内容执行。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