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66号文件,第三十六条 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其中“参加”是不是既不被评,也不评她人。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应当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请咨询聘用单位。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