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2013年1月份经广告宣传到位于天津的武清青苹果E族(金色家园)售楼处看房,开发商承诺2013年12月31日交房,于1月31日缴纳5000元定金,李氏售房人说需要缴纳首付款才能签预售合同,于是本人于2月4日带着首付款去签合同,签合同时承诺2013年12月31日肯定能交房,然而截止到目前2014年7月28日,还未交房,且合同采用了文字游戏,格式合同的方式蒙骗消费者,签合同时也无人对合同进行明确的讲解,延迟交房违约金极低,但是,合同却规定如果购房者没有及时缴纳房款,违约金却极高,明显存在不合理。现在,针对业主提出的异议,开发商无人理睬。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8月7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王庆坨镇党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王庆坨镇党委回复如下:经工贸园工作人员联系,开发商一直未能给予答复意见,暂时无法解决,建议张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