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是湖北的,老婆是本市户口,关于积分落户,申请人户籍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请问我需要回户籍地办理吗?那张表格下面有注:婚嫁到我市的外来人口由现居住地街(乡镇)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此证明。是不是不用回原户籍地办理,还有,如果是现居住地办理的话,那个公章是盖在哪里,表格,左边是户籍地街(乡镇)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盖在这里,右边的专栏写着勿填写此项,请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拨打滨海新区人口服务中心人工服务电话4000910110(须在工作时间内拨打)进行咨询,您也可以向现居住地的街道及派出所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