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本人办理积分入户事宜,14年下半年新规定需在原户籍地开具生育情况证明,但我是集体户口,居委会不给盖章让找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盖,请问可以单位计生办盖得章可以吗?单位为国企,邯郸矿业集团。请回复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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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