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级残疾军人,因双下肢瘫痪,离开了床铺一切活动全靠坐在轮椅上移动,因此我对现在居住的公产房做了以下的改动。
1.原来的厕所门太窄轮椅进不去,所以我把厕所门拓宽到1米宽。
2.我是拆迁后买的这里的房子,因为我需要坐轮椅出入,所以房管站曾经为我打了一个坡道方便我初入,结果楼内的一半以上的居民出来把坡道给我拆除了,街办事处和居委会做工作也无效,无奈民政局再次出钱我从自己的厨房向外面打了一个坡道,也算是对房屋做了改动。
现在我想购买房屋的产权,房管站来人查房时建议我对房屋做了改动最好别买产权了,什么原因我不清楚。我想咨询的是像我这种不作改动就无法使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予以某些照顾。制度是人制定的,政府也倡导为残疾人解决无障碍出行的问题,我也没动承重墙,望房管部门能多方面考虑给与照顾。谢谢!
我的住址是南开区万德庄大街同安里5号楼。属于南开区炮台庄房管站管辖。
杨世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