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关于我申请积分落户事宜,因为我是劳务派遣员工,和第三方签的劳动合同和上的保险,政府文件中说明申请积分需要公司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我无数次的和公司申请积分落户,公司就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政府文件中明明写着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居住证持有人办理相关积分手续。员工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不予受理的,员工可向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诉。
可是我咨询12333,工作人员反映根本就没有人力社保部门受理这个事情,让我咨询积分窗口,积分窗口反馈也没有办法,只能是投诉,但是没有部门受理,不知道政府文件写的都是糊弄老百姓的吗?我无处投诉,落户难以实现,请相关部门受理次事情,十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不予办理居住证积分,职工可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申请窗口反映(电话24538071或到现场均可地址河东区红星路与晨阳道交口向阳屯后身卫国道顺驰立交桥下),由市人力社保局积分管理部门予以协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