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如乐(天津)钢结构部件有限公司的39名员工。如乐由于自身经营不善,从今年2月份开始拖欠员工工资、保险、公积金、报销等费用。
其中36名员工经武清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与如乐解除劳动合同,如乐同意赔偿这36名员工总计约106.3万。另有3名员工于近日在仲裁委员会立案,申请赔偿金额在26万元左右。
但是由于如乐现在没有执行破产程序,且外面的供应商和武清开发区在员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已将如乐所有资金和工厂里的财产向法院申请保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晚于供应商和武清开发区起诉如乐,是得不到一分钱的。这对每天辛苦工作,为公司和社会创造财富的员工极其不公平。
如乐欺骗我们,承诺4月份的工资在5月底发,我们当时相信公司的承诺,相信所有拖欠的保险、公积金、报销等费用会最终发给我们,所以拖欠期间仍然正常工作。但是在5月9日,如乐通知我们放假回家,公司正在申请破产程序,可是我们等到现在如乐也没有执行破产程序。
如乐法人代表,约翰 罗斯(丹麦籍)和工厂经理,克里斯托夫 燕森(丹麦籍)在3月底未向员工做任何说明就偷偷离开中国,唯一的一名中国籍委托代理人也没有任何作为,且至今未给员工办理离职证明,导致部分已经联系好新公司的员工不能正常入职,错过就业机会。我们已经近4个月没有收入,由于医保停用,有病也不敢去医院,家里还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目前生活难以为继。
恳请政府为我们做主,帮我们讨回应得的工资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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