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贵中心的相关领导您好,
我叫解路路,我与我爱人于2008年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留学时结婚并领取澳大利亚结婚证。2010年回国后,按照中国民政部相关法律规定完成该结婚证的中国驻墨尔本使领馆的认证工作。从2010年回国包括我的机动车过户给我爱人,生孩子开准生证,买商品房,到双方派出所根据该结婚证更改婚姻关系等等皆没受到过任何阻碍,因为根据中国民政部相关文件我们的结婚证无论在法律效力还是任何证明方面皆等同于中国的普通红本结婚证(已求证过河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科科长庞强)。
我夫妻二人于2013年购买商品房并一次付清房款后,于本月想一次性提取房产合同签订日期前的双方公积金。但无论在南开公积金部还是河西公积金部,在我出示完整的结婚证并配有国家专业翻译公司的翻译件后,皆被告知没见过这样的结婚证,没处理过这样的问题等被拒绝提取公积金。南开公积金部的谢伟光职员告知需要到河西民政局开具我二人的婚姻关系证明,要求写上身份证号并盖民政局公章。我照做去了河西民政局,但被告知这个证明不能对个人开具,要对公开具,请贵中心相关部门同志与河西民政局庞强科长联系(13902132183)并开具我夫妻的婚姻证明。但是贵中心不予配合,现在我的问题僵在这里。请问如果你们不承认没见过没办理过外国的结婚证,我并无异议,因为这种情况也属于正常毕竟不是所有东西都知道,但是为什么这件事你们就没有官方为我提供协助呢,为什么你们不能派相关同志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呢?难道你们就不能和河西民政局求证一下吗,连一个电话都不能打?我理解你们的谨慎怕担责任,你们无法承认我和我爱人的婚姻关系,民政局作为归口部门可以证明,为什么你们还不能去求证呢?这叫群众路线吗?这叫为老百姓办实事吗?所以我今天申请投诉,我问心无愧我们的结婚证是真实有效并且去到哪我都可以毫不犹豫的提供证件配合,因为真的就是真的。如果这件事情无法得到解决,我将进一步采取法律保障的相关措施去一级级投诉,去争取作为两个职员应有应得的公积金提取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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