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昌路佳园北里一侧,成了臭水沟了,好几个月了,长时间无人来处理,臭水沟持续发酵。十分影响周边居住,要求立即解决。
1:不要把责任推卸给市场,如果大多数人都这么做,就是管理的问题。
2:不要在各部门之间推诿,可能造成问题的原因很多,很多部门都有责任,但是不管怎么样,问题也必须要解决。
3:给出解决问题的责任人,以便及时跟进问题的解决情况。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经区市政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此处道路产权单位为道桥三所,非区管设施。排水井产权单位为排水七所,现已通知道桥三所和排水七所两个产权单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