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辰泰新材料集团非法用工,不与工人签劳动合同上保险。
我是3月1日来上班的,公司人事说试工期3月,3月以后签合同上保存但到现在也没有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日折算,计算二倍工资的基数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也应为职工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给在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到区县社会保险联合办公室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