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27岁怀孕8个多月,法定是98天,但网上说晚育可以+30天剖腹产+15天。请问这是真的么 对于外企试用么 如果有企业不按规定办 我可以向什么地方维权 ?
尊敬的网友:
您好!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晚育增加产假30天或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实得工资的奖励。女职工分娩时遇有难产,施行剖腹产术、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的,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休息休假等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