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4年7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您自2014年3月起在我区享受低保待遇,按照《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测算后您的低保金为每月450元,另有物价补贴90元,电价补贴7.35元,共计547.35元;今年4月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后,您的低保金调整为每月570元,另有物价补贴90元,电价补贴7.35元,共计667.35元;今年6月发放2014年低保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儿童节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您有两个女儿,共发放1000元,因此6月份共发放1667.35元。由于儿童节补贴属于一次性补贴项目,7月份不再发放,因此7月份仍只发放低保金、物价补贴、电价补贴,共计667.35元。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终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及财产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因此低保金也会随着家庭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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