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力社保局:
我2000年8月本科毕业入职一铁道部国有企业,2001年8月单位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并发助工证,档案中《转正定级表》里有“认定为初级职称”文字表述。2002年离职后现档案在人才中心想评中级,但人才要求档案中要有现行的初级认定等表格资料及单位有评定初级的资质,经咨询原单位人事部当初并未有此资料,只执行转正定级表。至于评定资质是按国家要求执行。请问此情况可否参加中级评定?
打职称办电话23312004每打必通但无人接听,当面咨询说只接待单位不接待个人。
人力社保局即为直管部门,烦请给一个明确答复可以还是不可以,如不可以还需到何部门办理何种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
您好!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来信人,解答了提出的问题。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