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暑假以至,家长们给孩子报了东丽区游泳馆的暑假幼儿游泳培训班。7月13日,周日晚上6点多,我照惯例去送孩子到游泳馆培训。不料,身体不舒服,想去卫生间。而周围又没有公用厕所。就到馆内询问工作人员(2位男士,约50多岁)卫生间在哪里,我说:“我是送孩子游泳的家长,身体不舒服,想去趟卫生间,问下在哪里?”其工作人员说:“没有卫生间。”我说:“怎么会没有卫生间?我身体不舒服,去下卫生间就出来。”其说:“没有。”我仍问:“那请问您要是"方便"去哪里?”其工作人员仍说:“我们一般不"方便"。”我这样和工作人员来回纠结了几次,无果。我身体实在不舒服,赶紧寻找其他地方去解决。
通过这件事情,我想问一下:第一,东丽区游泳馆是不是确实没有厕所?如果没有,偌大的基础设施存在设计缺陷?第二,工作人员是不是确实不需要“方便”?如果,需要,他们上哪里去“方便”?第三,东丽区现在正在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委办局也在搞得如火如荼,到了实际问题上,到底联系了群众没有?人谁没有“三急”,如果,换做你,别人如此对待你,那你的感觉如何?第四,现在国家,政府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要开放厕所,请问,东丽区游泳馆作为公共服务场所,基本的条件都不具备?
我恳请东丽区政府能够调查此事,因为,这次是我一个人,下次也许有更多的孩子、家长、群众需要如厕,难道都被回答“游泳馆没有厕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7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1、区体育局第一时间责成专人调查了解情况。经过调查了解,13日确实有工作人员与学员家长发生口角纠纷,其工作人员系馆内物业保安人员。2、区体育局与物业领导联系,责成物业经理和当事人对宋女士进行当面赔礼道歉。3、对物业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调离原岗位。4、区体育局教育全体员工按照行风政风建设要求,做好全方位的服务工作。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