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私企上班8年多了 公司一直给签劳务派遣的合同 请问是否合法 而且我公司车间员工90%以上全部为劳务派遣的
外地农村户口 请领导回复一下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具有普遍约束力。对于特殊情况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又作出了特殊政策衔接,”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属于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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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