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家现在正在申请限价房,户籍所在地为河北区南口路6号内4号。我家是以家庭为条件申请限价房,母亲退休,每月享受最低的退休金,父亲没有工作,家庭条件困难。50年来一直住在奶奶留在的公产房里,房本面积不足60平米。
我家条件完全满足限价房的要求,家庭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只有奶奶的那套房子,但是因为奶奶去世,且公产房的房本已经超过有效期,目前奶奶去世后,房管站不针对已故人员办理任何手续。
去河北区房管局办理限价房手续时,提供了房本等相关资料,但是工作人员以房本过期且房主已故为由,拒绝受理。
但是不管这个房本是属于我家也好,还是不属于我家,我们的居住面积都<60平米,是完全符合规定的,且房本延期也无法办理,不能办理的证明,房本所在地房管站也拒绝出具,我们该如何才能申请限价房呢?
目前我家提供的资料足以证明我家没有房产,符合限价房申请条件,为何不予受理!
张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