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由于操作失误,误将充值号码写为13652033538,经与移动确认此号码为空号,且的确收到100元话费充值,经多次与天津移动沟通,其表示按照他们的规定,我的话费不能退回亦不能转交到我的号码上,2014年6月19日,再次与天津移动沟通,在询问处理程序时天津移动客服人员更是恶意挂掉电话。随后联系工信部投诉电话,其告知联系13800220101投诉,但其为天津移动内部监督电话,由于其为此投诉的当事人,有利益关系,不宜成为投诉的受理人。且多次拨打此号码,均显示忙线中而自动挂断。后联系12315,其说明我的问题归工信部管理,但联系工信部,工信部又说我的问题也不归他们管理。2014年6月29日反馈到北方网,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建议“先向10086和12300反应”,我已按照管理局建议多次反应,均无果。
申诉理由: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是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商家拒绝退费,那就属于强迫消费者接收服务的违法行为。通讯公司允许空号充值,同时又是空号持有者,等于是收取了服务费却没有提供相应服务,这笔钱显然属于不当得利,理应返还消费者。
申诉请求:天津移动退还话费或转充到我的手机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