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塘沽爱民里7楼,也就是顶层,每天做饭洗澡时间断水,其他时间水流很小或没水。其他小区的人也反应了这种情况,知道是这种带底商的楼房,超出市政供水压力范围,需要进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小区没有物业,应该谁负责组织改造呢?个人是否有权利进行改造?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4年7月14日,供水管理部门与您电话联系,并依据《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进行了解释。您所在楼层已经超出市政管网压力服务范围,相关改造工作建议联系房屋产权单位或所在区政府。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