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住和平区成都道。现遇到以下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帮助。国家从2014年7月1日开始试行新的公产房管理办法,而我也于7月1日之后数次去房屋所属的“房信经房产经营有限公司第二经营处”办理公产房转私有手续,而当值工作人员数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甚至有工作人员说“如果你们都转成私有房了,我们吃什么去”,而身边朋友在河西南开区的房子都可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了,为什么和平区却不予办理,可以致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在此希望您能尽快帮助解决,谢谢。
董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