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2014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天津市公布了小时最低标准是每小时16.8元,2014年4月1日实施。但天津市麦当劳依然是每小时10元,这个标准是不是具有强制性,还是只有指导意义,有些单位可以不执行呢?有没有监管部门对此事进行处罚?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天津市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6.8元。
用人单位违反了最低工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