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人已全款购买名门广场一套,目前这些问题比较困惑
1、购房的时候房型图和他们承诺的面积都是75平米,实际预售合同写的是建筑面积15.03平米,套内面积4.51平米,其余公摊,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对于以后有什么影响?
2、设计用途写的是“居住型公寓”,70年产权,这个是不是住宅用地?和一般的住宅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吗?这种类型的用地以后可以落户吗?
3、这个房子的一切证件是否齐全呢?
汪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