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河西区名门广场的几个问题:
1、购房的时候房型图和他们承诺的面积都是87平米,实际预售合同写的是建筑面积20.03平米,套内面积5.51平米,其余公摊,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是不是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购房者来说有什么影响?
2、设计用途写的是“居住型公寓”,这个是不是住宅用地?和一般的住宅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吗?
也就是说名门广场可不可以当做住宅商品房来销售?
3、这个房子的一切证件是否齐全呢?经过和房管局那边沟通,他们说到房管局已经是最后一道关了,在此之前是五证齐全。
张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