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南纬一路聚圣楼住户,目前2门103室一楼住户想把窗户改成门,我们其他住户对此住户的行为甚是愤慨,但此住户蛮横不讲理,我们其他住户对我们这种砖混结构的老楼房更改结构的行为,不知国家有何规定,对这种私改行为政府哪个部门有执法权力,特向政府部门求助,望告知我们找哪个相关部门。谢谢
尊敬的“无名”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可直接咨询县房管局,联系电话:28941284。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