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户口之前在山西省,2014年户口已转入天津,是非农业户口。
之前在山西上过几年的养老保险现在想转入天津,也就是现在的户籍所在地, 但是。现在办理时山西那边让天津这边社保机构发一个公函,意思第一是同意接受,还有转到天津后那个社保单位接受,可是天津这边不给提供,天津要求山西那边直接开具社保关系转移单。可是山西那边不知天津这边的社保单位信息,也不给开。
后来山西那边给开了一个表,要求这边社保机构给填一下,并盖个章,但是天津这边说不是正式的表不给填写,也不给盖章。
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理,正确的流程是什么?
请有关人员给予帮助
现在本人社保关系在天津东丽区劳动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1日
您好!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如果您还有不明之处,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