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请问个问题: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反映北辰区大通绿岛小区附近家具厂喷漆异味污染问题的处理单,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区域内的家具厂进行了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经核实,该区域内共有七家家具厂,分别是江道福木门厂、丁士权木门厂、天津市北辰区华利家具厂、天津皇蜂家具厂、天津市北辰区金利达家具厂、天津市北辰区乾阳家具厂、天津市北辰区顺大家具厂,环保局已对上述七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执法人员于2014年6月12日对七家单位进行复查,其中天津皇蜂家具厂已搬迁;江道福木门厂正在搬迁中;丁士权木门厂、天津市北辰区金利达家具厂、天津市北辰区华利家具厂均已签订租赁协议、预计6月底搬迁完毕;天津市北辰区乾阳家具厂、天津市北辰区顺大家具厂未履行行政处罚要求,已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后区环保局将加大对区域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6-17
北辰区政府
2014-6-17
以上是北辰区政府给我回复的,请问环保局你们说还有两家家具厂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处罚还是让家具厂搬迁?你们环保局什么时候申请的法院执行??还有法院执行要什么时候执行?一年吗?还是两年?给我们个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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