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津南首创爱这城的业主,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物业让交转年的物业费才给开证明。这事儿合法吗?应该去哪个部门投诉。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房管局处理。
经了解,经房管局查实,物业公司目前已将办证的相关手续提供给业主,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