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您好!
我08年在东丽湖盛锦苑够买一套房子,一直没有入住,交房时我在物业留有电话,物业费我一直在交,从来没有拖欠,可是咱们东丽湖供热站,在能够查询到我的联系方法的情况下,五年的时间从来没有联系过我,告诉过我让我缴纳采暖费,7月6日,我去查询了我的采暖费包括滞纳金共4万多元,让我十分震惊,本来是想去缴纳采暖费用的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那么多的滞纳金,他们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对我的询问不屑一顾,告诉我我们没有通知的义务,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我这五年一直住在市里,有时去看看房子,一个通知、电话哪怕是一条短信的影子都没有,本来对东丽湖的良好印象,全部被抹杀了,如果供热站通知了我,我不去交,是我的原因,但是我连个催我缴费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工作人员还幸灾乐祸的推卸责任,难道就靠业主的滞纳金来开工资吗?我恳求领导帮助我协调解决此事!万分感谢!
此致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相关负责人已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解答相关政策。
东丽区政府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