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7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中医院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
武清区中医院回复如下:我单位按照2001年1月14日下发卫生部、人事部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精神,其中第四条,“本规定下发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我单位在上述文件要求下,特制定《武清区中医医院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在院职工取得证书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岗位聘任并兑现相应等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岗位聘任,工资按原待遇执行,不予兑现未聘等级工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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