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山西籍贯,2003年9月考入天津一所高校,2007年6月本科毕业,毕业前与一个学校给联系的人才市场签订了三方协议、派遣证,将户口、档案转到那里,后来填写了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2008年9月又考取了天津一所高校的研究生,后将户口及档案迁到了该学校, 2010年工作后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现为天津市户口,想咨询一下人社局,我的工龄是从何时开始计算,本科加研究生阶段一共有7年的时间,是不是这7年都不能审定为工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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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