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曾经在滨海新区购房2套,于2013年卖掉一套,故目前我家名下只有1套房,因工作需要打算在市区购房。请问如果我再购房,算第二套还是第三套,可以公积金贷款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您电话沟通,已将相关贷款政策与您进行解释,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认可。由于住房套数的认定是由房管部门界定的,建议您咨询房管部门具体政策。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