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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 2014-07-02 10:33
 标题:漏水导至无人承担责任,至使装修延期2月责任谁来承担
内容:

    装修时卫生间往楼下漏水,卧室也往楼下漏水,找开发商与物业进行维修他们均推卸责任,经过我多次找其谈判,最终仍未及时处理,最后楼下业主也多次督促楼下的墙面进行了维修,结果是开发商的房子本身有问题,但是我家卫生间漏水均是自己修的,开发商不积极配合。

    维权近两个月的时间我己身心疲惫,因不住在武清往返路费误工费以及造成的损失我打物业赔偿,他们置之不理。3月份装修,到现整体还没完事(因漏水无法进行施工)。

    另外装修保证金相关部门有没有规定什么时间退,这个物业不及时退。让我们很烦恼,答应两周退,物业人员离职后换人又说20个工作日,对于这种开发商和物业真是无语。给我们业主的感觉就是买房是交钱很容易,退钱时比登天还难。

    请相关部门给予帮助,我想得到相应的赔偿。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7-08 11: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武清区金汇湾8-503卫生间渗漏问题,经查您已自行修复完毕。至于您所提到的要求赔偿问题请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可走法律程序;退还装修保证金的问题不属我支队权限范畴,请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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