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在山西大同,非农业户口,2012年在天津汉沽区买的房,房本写的是对象的名字,因为当时是外地户口,而且没有能力一次性付全款,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对象的名字。2014年5月我们结婚,在汉沽领取的结婚证,之前一直居住在对象妈妈的家中,我对象户口是和她爸妈在一起的,买房后也没有迁到新房那边的街道。我现在户口怎么能随着她迁到天津汉沽新买的房子那,现在紧急的是公司要办社保卡,需要到所在街道去办理,我要去哪办?我现在是一个无法证明自己在汉沽有家的人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