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曾经在塘沽区远洋公司当海员,可是2002年的时候公司和我接触劳动合同,事后我才发现公司并没有给我上养老保险,并且由于我是劳务派遣,我只有失业险和公积金,我在没接触劳动合同之前已经工作了16年,我不知道公司没给我上养老保险是不是违法,并且公司和我接触劳动合同的时候,我已经患上了哮喘病,时至今日我每个月都要话费600多的药费这还不包括我之前住院的费用,现在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了?由于我的病我现在没法正常工作,希望政府有关领导能帮助一下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是否属于职业病需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确诊,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工伤待遇您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