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籍河南洛阳,名下无房产,于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2012年8月来津工作至今,期间一直在交社保,未曾间断。我爱人是天津市人口(户籍在南开区),全日制本科学历,她在天津名下有房(房产在西青区)。请问我能否按照人才引进政策,申请落户。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