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一名在职职工,自2004年7月来津工作,由于我单位属于河北省,就业以来社保关系一直在石家庄,自去年天津市实施居住证积分政策以来,我期盼着能积分入户,但积分的前提是社保在天津且2年以上。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社保能否转到天津来,并且能够参加积分入户。
盼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属于单位职工,应随单位参保。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我市被用人单位招用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在我市参保。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