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的患者,天津血研所确诊定为血癌,并已办理了门特。我们这种疾病现在没有靶向药治疗,临床只能使用干扰素控制,也无其他替代药物。在2014年5月以前干扰素一直是按医保门特报销,但现在天津医保突然改为自费药,我们这些患者已经在精神上倍感痛苦,现在还要承受每年近8000元的自费药,因为这是我们的救命药,我们只要活着就得依靠注射干扰素维持生命,作为工薪患者长期经济承受不起,我们恳请领导进行调研,切实解决我们此类患者的用药问题,恢复医保报销,让我们有生之年能享受政府的关怀,让我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期盼领导的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不了解您所说的干扰素为哪种类型。建议您咨询参保分中心或医院医保科。
如果是a-干扰素属于国家医保目录品种,有30个生产企业的品规列入了我市异名库,而且还被列入为肿瘤放化疗和肝移植门特病报销范围,近期没有进行过任何政策的调整。国家目录规定该药的支付适应症为:“限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肾癌、多发性骨髓瘤、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只要使用异名库内品规并符合该药法定说明书适应症及以上报销范围的情况,可以按照我市医保规定予以报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