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领导您好!
我的户口是在参加工作的时候,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的集体户口。
户口是由理工大学转到和平区体育馆街 但是在本市(县)其他住址一栏中记载了在当时在塘沽租房的地址。因为该处住址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我想把该栏内容消去。
我咨询体育馆街派出所,回答是因为地址不在管辖范围内,无法办理,应该去该住址所在派出所办理。可是当时办理户口时,是填了一张表就办理了集体户口,跟塘沽的派出所没有关系啊?
请问我应该去哪,怎样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