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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午11点20分,我从河西区南北大街嘉茂中心附近,乘坐出粗车牌照号为 津E-07937, 开车的是一位中年女性司机。
上车的时候我很明确的跟她讲了,到浦口道图书大厦附近接个人,然后继续开往津湾广场。
到达图书大厦后,我让司机在路边停车等待,然后打电话叫朋友过来,大概2分钟之后,女司机开始不耐烦,就停车叫我下去,我十分不理解,该给钱给钱,半截叫我下去是什么意思。于是我拒绝了,然后女司机威胁说如果不下车,她就要怎么样怎么样的。没办法我不想惹事,只能被赶下车了,好吧,我也没说什么,打车付费,表打出来的票据时9.7元,加上1元的燃油附加费,一共应该是10.7元,我给了司机11元,然后她开车就走了,并未找零,我在后面喊都没人搭理。这样我就更不理解了,这是什么行为?抢钱还是怎么着啊。
本来我是约了朋友中午吃饭的,结果搞得最后很是扫兴。这样的服务态度,有待改进,报纸上,媒体上,每天都在宣传要加强文明意识,这样的出租车司机,我只能表示很失望了,别的我也不奢望,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联系一下,我的三毛钱零钱应该给我吧?凭什么拿钱就跑,我欠你的还是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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