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上半年我办理了积分入户手续,现资格已经公示,我在北辰双街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房产证还未下来。请问:房产证还未下来能使用购房合同办理落户吗?具体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或致电86994050(北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