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们已责成万新街环卫所加大对该地段的治理,及时清理垃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7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在东丽区万新街华城秋苑海丽园北侧,距离小区100米左右,距离外环线辅路50米左右,有一个生猪养殖户,养殖生猪150头,是从1990开始饲养生猪至今,饲养的生猪全部按国家规定进行口蹄疫、蓝耳病等疫病的计划免疫,平时饲喂的部分为泔水,泔水饲喂前经过煮沸加热。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畜牧兽医方面的有两项:一是市内养殖是否合法问题。此养殖地点为南程林村所属用地,不属于市内养殖。二是涉及垃圾猪问题。通过调查该户饲养生猪为泔水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该养殖户饲喂前对喂食的泔水进行了高温处理,不违反国家规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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