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公益岗的员工请病假不用扣工资吗?我之前向滨海新区反映过,该管辖区内原大港行政服务中心员工张仅儒 没领结婚证就可以歇婚嫁,公益岗位,没结婚怀孕单位竟批病假,政府就找这种人为人民服务的吗?她开的假条是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这家医院开的假条可以生效吗?都达不到二甲。上次投诉到滨海新区说她有假条,我简单列举一下,她不在岗位的时间,请问这些时间是都有假条吗?2014年5月30日 星期五;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下午两点后);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14点之前);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16点以后);2014年5月9日 星期五;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上午) 这只是冰山一角,如果需要我还可以提供具体的。只希望贵部门帮忙看看这些都在滨海新区回复的有假条的时间范围内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所反映的情况区人社局进行了了解。张仅儒正处在怀孕期(6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女职工保护条例》,女职工“三期”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此事将待“三期”满后再进行进一步处理。您有异议可以向该局进行反映及咨询。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6-30
【民生词典】职工医疗期